小偷去别人家偷东西,被狗咬了,主人该不该负责任

  很荣幸为大家回答这个问题,其实类似的事件已经看到过很多起了。
法律从未规定居民不准饲养犬只,且犬只具有看家护院的本能早被公众认可。
但是不同的地区对类似事件的处理方式也不一样。
我们可以梳理一狗狗伤人赔与少陪或不赔的情况。
   一应当赔偿的情况说明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七十八条规定: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第七十九条也规定:违反管理规定,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 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七十四条规定:动物因饲养人或管理人管理不善,而致他人人身或财物损害的,应由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。
   二减轻责任或免赔情况说明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: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。
  针对这种情况,我也咨询了一些律师朋友,多半认为狗狗咬人,一般情况下不论狗主人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。
  但是,小偷入院盗窃,这种情况下狗咬陌生人是本能。
也就是说,非法侵入私人住宅过错在前,如果小偷不进院子,那狗狗根本就会咬伤他。
而且,小偷非法动机侵害他人财产权益,使得自己遭受了损伤,他要求元赔偿,真是相当不要脸!  因此,像您的情况,犬主无过错,应当减轻或免除责任,小偷应该为自己受到的伤害承担绝大部分甚至全部责任。
   那么,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怎样处理的?下面给大家分享个案例!   事件一:  小偷邢某大白天趁村民外出干活,撬开一村民后门入室盗窃,不料遭遇看门狗,小腿被咬伤。
邢某逃跑时和村民张大爷撞个正着,邢某竟然向村民索要元狂犬疫苗注射费。
村民发现家中后门被撬,当即报了警。
   处理结果  张大爷并没有过错,故造成的损失由邢某本人承担。
邢某因涉嫌入室盗窃被烟台警方刑事拘留。
   事件二:  多年前,上海一小偷万某在偷东西时被发现,逃跑中翻进一别墅,别墅主人不在家,院子里有两条烈性藏獒,没有拴。
然后小偷被活活咬死了。
   处理结果  别墅主人不负刑事责任,民事赔偿和死者家属协商处理。
两条狗被公安机关执行枪决。
属协商处理。
两条狗被公安机关执行枪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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